2023年度个税汇算专项附加扣除变化

导语 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

  根据2023年8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原文件: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_国务院文件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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