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2023年度个税继续教育扣除标准

导语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由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享受。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同一年度取得多个符合条件证书的,比如同一年度同时取得CPA和税务师,只能扣除一个3600元。

扣除范围 学历继续教育支出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取得证书的年度
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
400/月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600元
扣除主体 本人扣除 本人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注意事项
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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