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哪些人能免费租用青年安居房?

导语 江门申请人签订青年安居住房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个月免收租金,第二个月起租金按同地段房屋市场价基准租金标准50%计收。满足相应条件后可全免租金。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请次月起全免租金,直到初次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止:

  1、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含国、境外)毕业生[本地户籍申请人毕业后累计待业时间(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不超过12个月]。

  2、初次在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作为持证人领取营业执照,连续经营6个月并按规定纳税)。

  3、按规定入户并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申请人签订青年安居住房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个月免收租金,第二个月起租金根据《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方案》规定的同地段房屋市场价基准租金标准50%计收。申请人在入住青年安居住房后,按以下标准缴交相关费用:

  1、青年安居住房月租金 = 基准租金×计收比例50%(目前,润泽园青年安居住房基准租金为12元/㎡,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物业服务费标准参照保障房标准计收、停车场收费标准参照保障房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电梯用电等费用分摊另行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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