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导语 居住证办理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馆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居住处所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
2.购房合同;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注意:居住证所证明仅是申办材料之一,仍需准备其他申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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