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

导语 一年一度的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的办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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