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居住登记办理条件及材料

导语 申领居住证需先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居住登记申报),申报满半年方可申领居住证。需要办理居住登记的居民可在江门公安邑微警上办理居住登记。

  居住证前提办理

  在江门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

  注意:申领居住证需先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居住登记申报),申报满半年方可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登记(居住登记申报)办理条件及材料如下:

  登记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江门市居住的公民,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所需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3、申报人相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居住证网上申领入口,在线办理居住登记、办理指南/地点、照片拍摄回执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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