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启封+封存

导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中断工资关系的,应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与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工资关系的,可以办理启封手续。

  一、职工个人账户启封

  (一)申请条件:

  职工与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工资关系的,应办理启封手续。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办理材料-银行审核并打印业务受理回执

  (三)办理材料: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人员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二、职工个人账户封存

  (一)申请条件: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中断工资关系的,应办理封存手续。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办理材料——银行审核并打印业务受理回执

  (三)办理材料: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人员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注: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职工才能办理转移或提取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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