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装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导语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不动产权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的批复、电梯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文件及增设电梯费用分摊的书面协议等等材料。

  答:江门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需提供的资料:

  不动产权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的批复、电梯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文件及增设电梯费用分摊的书面协议、身份证、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取时间和额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增设电梯分摊的费用。申请人不是产权人时请提供结婚证等资料。

  拓展阅读:公积金提取类型

  一、购买自住住房。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三、建造住房。

  四、翻建住房。

  五、大修住房。

  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七、职工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八、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九、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十、出境定居。

  十一、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十二、职工死亡或者被言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四、本人或直系亲尾患有列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五、享受城乡居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十六、发生事故、见义勇为或突发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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