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23年度城乡医保费

导语 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6元/人,困难居民由政府全额资助缴纳保费参加居民医保。参保人应按个人缴费标准406元足额存入扣费账户,以免影响参保缴费,因存款不足导致未能按时代扣个人缴费的,将视为自动弃保。若正在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城乡医保缴费标准

  1.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6元/人,财政补助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2.困难居民由政府全额资助缴纳保费参加居民医保,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市(区)财政、医疗救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退役军人和卫生健康部门等相关资金按政策规定给予补助。

  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本市户籍困难居民范围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特困供养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4.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5.城镇易返贫致贫人口;

  6.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员;

  7.重度残疾人;

  8.精神和智力残疾人;

  9.困境儿童(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残疾儿童、重病儿童);

  10.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指符合江办发〔2008〕10号文规定条件的三类人员:第一类既享受低保救济且享受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第二类为只享受低保救济的优抚对象;第三类为只享受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

  11.对计生优待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的补助办法按各市(区)原规定执行。如今后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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