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指南(转入+转出)

导语 办理公积金转入到江门的,需要在江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才能办理;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可以向外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将江门公积金转移到外地。

  【异地转入】

  申请条件∶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1.线上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

  (1)办理流程∶

  职工提出申请→中心审核并反馈至异地中心→异地中心转账→中心办结并审批异地转入补缴

  (2)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办结。

  2.线下柜面办理:

  (1)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承办银行打印业务受理回执→中心审核并反馈至异地中心→异地中心转账→中心办结并审批异地转入补缴

  (2)办理材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由银行当场打印)。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3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办结。

  【异地转出】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后,可向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将在我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到异地。

温馨提醒:微信关注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发送【公积金账户】可获公积金开户、网上办事入口、封存、启封、转移、信息变更及更多提取、贷款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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