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落户新规定

导语 恩平市根据《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调整落户政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于2020年7月5日施行。根据江门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零门槛”、全放开的落户政策,恩平市的落户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落户限制

  1.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

  2.“零门槛”的户口准入政策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

  二、迁移办理材料要求

  省内外申请迁入恩平市城区、建制镇社区的群众,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符合迁移条件的相关材料(就业、创业、居住、亲属或学历等任何一种佐证材料)即可向落户地所在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申请户口迁入,同时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随迁。

  1.属于就业入户的可凭以下材料申请入户(二选一):①社会保险流水(近一年内任意时段) ②登记备案或不备案的用工合同。

  2.属于创业入户的可凭以下材料申请入户(多选一):①营业执照 ②其他法定登记方式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属于居住入户的,可凭以下材料申请入户(多选一):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②租赁合同及租住房屋产权资料 ③租赁合同及社区民警上门核查凭证。

  4.以上入户申请成功后,户口将落在居住地、就业地或公安机关指定的社区集体户内,并可单独打印一本家庭户口簿使用,也可经本市城镇社区的亲朋好友同意后将户口挂靠到其家庭户里。

  三、申请直系亲属投靠

  1.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

  2.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3.子女投靠父母迁入城镇社区的:取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限制;取消只允许1名已婚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数量限制;取消只允许未婚子女随迁限制。

  四、户口登记内容

  恩平市公安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在登记人口信息内容时,以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为主。群众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居住(如租赁合同)、就业(如就业合同或人员参保清单)、创业(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亲属(如出生医学证明或有亲属关系表述的户口簿)、学历(如中专以上毕业证书)等任何一种佐证材料,即可申请户口登记。

  若亲属关系等表述不清、婚姻状况等内容有变更的,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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