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五保户供养指南

导语 江门市五保户享受待遇有哪些?供养内容、标准是什么?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江门市五保户供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供养方式

镇 / 街道办主动排查辖区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全程代办,实现 “应救尽救

供养内容

(一)全方位待遇保障

  1. 基本生活:每月 15 日前供养金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节假日顺延;
  2. 医疗保障:全额代缴职工 / 城乡居民医保,医疗费用 100% 救助,年度最高救助 12 万元;
  3. 生活照料:失能 / 半失能特困人员享受免费照料服务,集中供养人员由福利机构统一照料;
  4. 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丧葬费用按江门标准由民政部门统筹解决,无需家属承担。

(二)动态管理要求

  1. 特困供养人员实行每季度复核,收入、财产、生活状况发生变化的,需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备;
  2. 不再符合条件的,由经办机构终止供养待遇,办理注销手续;
  3. 未满 16 周岁的特困未成年人,供养至 16 周岁,继续就学的供养至学业结束。

供养标准

  • 基本生活供养标准1520 元 / 人・月,为江门低保标准(950 元 / 人・月)的 1.6 倍,列入 2026 年江门十件民生实事固定标准;
  • 保障内容:包含基本生活费用、医疗救助、生活照料、丧葬事宜、住房 / 教育救助等全方位供养,医疗救助100% 报销无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
  • 补贴叠加:特困人员中重度残疾人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可按标准享受护理补贴(290 元 / 人・月,2026 年江门最新提标)。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江门办理落户网上办事平台、办理地点/材料/流程、落户江门类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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