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离职多久可以提取?

导语 在江门就职期间有缴存公积金,离职后需要办理封存手续,封存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注销账户。

  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注销账户。如果重新就业,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拓展阅读:江门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指南(转入+转出)

  【异地转入】

  申请条件∶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办理方式:线上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或线下柜面办理

  【异地转出】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后,可向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将在我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到异地。

温馨提醒:微信关注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发送【提取】可获公积金提取入口、网上提取入口、提取条件、提取类型及对应的指南、进度查询及其他业务。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