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继承如何提取账户余额?

导语 公积金提取条件中,提及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文件进行办理。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件、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监护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及取得监护权的有效法律文书。

  2、提取时间和额度: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账户。多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可授权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其中一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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