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不动产异议登记指南
导语 江门不动产登记异议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江门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公告(如有必要)→实地查看→审核→登簿→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与费用
收费标准
1、登记费:(小微企业免收)
(1)住宅:每件80元;
(2)非住宅:每件550元
办理时限
1、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业务受理窗口
1、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0)3871329
2、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750)382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