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购房入户条件

导语 江门购房入户条件是什么?快跟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江门市购房入户条件:

  江门市拥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所,没有购房面积要求,申请入户时已经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的姓名与申请人一致),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申请入户。

  申请入户材料:

  申请人全家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随迁是在申请人已经办好入户之后,再来办理随迁。申请人可前往房屋所属辖区的邑门市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此外,在江门市各县级市市区和其他建制镇镇政府驻地村(居)有合法稳定住所(非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资料拓展】

  1.亲属投靠入户。

  (1)夫妻投靠入户。农村村民之间、城镇居民之间、农村村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结婚,申请人配偶属我市户籍人员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不受婚龄限制,可以迁入配偶户口所在地。与军人、港澳台同胞、华侨结婚的申请人,要求到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生活和工作的,准许其将户口迁入配偶父母处。申请人结婚后仍在户口所在地生活、工作,要求不迁出户口的,应当予以保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户口注销。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被投靠人属我市户籍人员(户口在我市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除外)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投靠人不受年龄限制,可以投靠入户其子女处。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被投靠人属我市户籍人员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未婚子女可以随时投靠父母入户;如果合法稳定住所属于江门市城区(是指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会城街道,下同)、各县级市市区和其他建制镇镇政府驻地村(居)的,则允许1名已婚子女(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照顾父母入户。

  2.人才引进入户。

  (1)工作调动(录用、聘用)入户。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或公开招聘录用的公务员、政府雇员、事业单位职员,或经批准下放人事管理权的单位自主招聘的事业单位职员,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其户口应当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2)高层次人才入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申请入户。

  (3)专才入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4)紧缺适用人才入户。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紧缺适用人才,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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