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导语 江门市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属未满16周岁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

3、能证实监护关系的证件文书(如《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等)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户政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申请人提供业务指引。

3、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新昌派出所

地址:中广路

江门市新港派出所

地址:金瓯路18号

江华派出所

地址:江华一路

开平市长沙派出所

地址:良园路33号

注:以上地址信息仅供参考,身份证的办理只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江门各区派出所地址一览

收费标准及时限

费用: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

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网上办事入口,进度查询,身份证申领/补换,异地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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