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身份证换领因疫情代办条件+申请材料

导语 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或者是因疫情在港台居住无法回境内人员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身份证委托办理。

  一、委托近亲属代办业务申请条件

  1、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或者是因疫情在港台居住无法回境内人员。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者是居民身份证丢失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

  3、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1、申请人(以下统称“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委托书可提供扫描件或数码照片,交由受理窗口打印存档);

  2、因疫情无法回国的,需提供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对签证过期或无签证持居留证在国外生活的,经查出入境记录委托人确是在国外生活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的居留证申请办理,窗口打印出入境记录留存;因疫情在港台居住无法回境内的,需提供委托人有效期内的通行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无复印件的可提供扫描件或数码照片,交由受理窗口打印存档);

  3、因疫情无法回国的,需提供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因疫情在港台居住无法回境内的,需提供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通行证合影的图像信息;

  4、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5、委托人居民身份证相片检测回执(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需提供近期相片的检测回执)。

  注:受托人领取证件,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网上办事入口,进度查询,身份证申领/补换,异地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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