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

导语 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江门市将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补贴,最高可领1.5万元。

  补贴条件

  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8月22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新购车辆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

  更详细的补贴条件内容:

  (一)本活动对二手车登记地和转让地、新车注册登记地不作限制。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江门市内开具。

  (二)申请补贴的转让车辆所有人和新购置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个消费者,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三)同一个消费者只能领取一次补贴。

  (四)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8月22日(含当日)前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以转让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具日期为准)。

  (五)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具日期为准),并在2025年1月15日(含当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以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六)新车购买日期不得晚于该车注册登记日期。

  更多内容↓↓↓

  2024江门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时间+对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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