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医保缴费比例

导语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定额缴费机制,在提高我市居民医保待遇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并与财政补助调整幅度相适应。而职工医保则设置了缴费费率。

  一、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一)在用人单位参加江门市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6.0%(含生育保险0.5%),职工个人为2.0%。

  (二)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7.5%(不含生育保险)。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未满规定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率为5.5%(不含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次性缴费)。

  二、居民医保缴费

  居民医保不设置缴费费率,实行定额缴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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