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急需紧缺产业人才补贴申请攻略
导语 在江门市就业的急需紧缺产业人才可以申请江门急需紧缺产业人才补贴,按档次给予补贴!
急需紧缺产业人才补贴
1.补贴对象
在江门市就业的急需紧缺产业人才。
2.补贴标准
根据地区重点企业人才需求、产业发展方向及其从事岗位急需紧缺程度、能力素质、薪酬水平、贡献程度等情况,对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按档次给予补贴:一档50万元(生活补贴25万元,购房补贴25万元);二档30万元(生活补贴15万元,购房补贴15万元);三档15万元(生活补贴7.5万元,购房补贴7.5万元);四档10万元(生活补贴5万元,购房补贴5万元);五档6万元(生活补贴3万元,购房补贴3万元)。对于特别急需紧缺的产业人才,给予150万元补贴(生活补贴75万元,购房补贴75万元)。
3.申请条件
(1)符合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条件要求,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2)从江门市外引进,2024年2月18日(含)后首次全职在江门市就业,在江门市缴纳社会保险费(须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仅限境外人员)满6个月;
(3)就业单位应为江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博士博士后平台载体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载体企业;
(4)申请人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4.相关程序
补贴工作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通知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年度人才工作部署,适时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当年度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条件要求、评价标准、申报材料等,开展申报工作。
(2)提出申报
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向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报。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须加具用人单位推荐意见。
(3)县(市、区)推荐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同时综合考量地区重点企业人才需求、产业发展方向、申报人所从事岗位急需紧缺程度、能力素质、业绩贡献、薪酬水平等因素,结合年度补贴计划,择优推荐本地区各档次补贴人选。推荐人选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由受理申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处理。
(4)择优认定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选名单组织综合认定,择优拟定各档次补贴人选。
(5)审定公示
补贴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5.发放方式
(1)生活补贴:工作满1年后发放,按40%:30%:30%比例分三年发放。
(2)购房补贴:工作满1年后发放,按40%:30%:30%比例分三年发放。购房时间需在本人被认定急需紧缺产业人才之日起2年内,房屋地址须在江门市辖区范围内。申请人应当在购房之日(一般以购房合同备案日期确定)起2年内提出购房补贴申请。
6.应提交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同步提交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个人业绩材料;
(2)劳动合同;
(3)纳税材料(境外人员提供);
(4)申请购房补贴的需提供本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由本人签署且在相关部门备案);购房发票。
7.其他事项
(1)本补贴与本实施细则第(一)、(五)、(七)、(十一)、(十二)、(十三)及其他相关同类型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如所评档次补贴金额高于已享受补贴的,补差享受。
(2)补贴周期内离开江门市的,终止发放剩余补贴。
(3)补贴期内成功申报更高档次的,余下部分可以补差。